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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6.29

2026年4月房地合一稅2.0 最新修正:特定股權交易放寬解析

財政部近日公告修正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」並即日生效。
為防堵避稅,房地合一2.0原先擴大了特定股權交易的課稅範圍;
而本次修法具體回應了實務上的課稅爭議,適度放寬了股權價值認定與舊制房地的計算比例。

以下為本次修法的核心差異比較:

 

 
比較項目 修正前 (原2.0規定) 2026年4月修正後新制 實務影響與效益
特定股權交易 (含舊制房地) 無論房地取得時間,符合特定條件之股權交易,全數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。 放寬:110年6月30日前取得之股權,其對應104年底前取得「舊制房地」價值之比例,排除適用 解決重複課稅爭議,提供企業調整集團股權架構的絕佳視窗。
營利事業
資產價值認定
僅能以「淨值」作為計算基礎。 放寬:除淨值外,資產經會計師按「實價」查核簽證或具客觀證明,可採時價總額認定。 價值認定更貼近經濟實質,使股權佔比計算更為客觀合理。
獨資/合夥
與地主合建
相關規範較為分散,實務認定偶有疑義。 明定:獨資、合夥組織與地主合建取得之房地,5年內交易得適用 20% 稅率。 降低稅務認定爭議,明確保障合作興建之稅率優惠。
未核課確定案件 依行為時之舊有規定辦理。 放寬:上述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規定,未核課確定案件均可溯及適用 提供納稅人一次性的舊制損益豁免機會。


事務所專業提醒

 

本次修法雖然給予特定股權中「舊制房地」一次性的房地合一稅豁免,但不代表該筆交易完全免稅
符合條件的股權交易所得,後續仍需依據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評估相應的證券交易所得最低稅負,或其他衍生的營所稅負。

若您的企業目前有股權架構調整的考量,建議儘早與我們聯繫進行稅務試算與全面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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