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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7.31

發票到底開二聯還是三聯?寫錯稅金怎麼辦?新手老闆必備的手開發票指南!

哈囉!各位老闆好。
剛成立公司、拿到熱騰騰的發票本時,很多老闆翻開本子瞬間會腦袋空白:「這兩本到底差在哪?那個稅金 5% 到底要怎麼算?」手寫發票雖然看起來傳統,但裡面的眉角可不少!今天就來幫大家整理一份「防呆手冊」。

一秒搞懂:二聯式 vs 三聯式發票差異
在開始寫之前,我們先用一張表看懂你手上這兩本發票的根本差別:


關鍵判斷法:買方是誰?能不能拿來「抵稅」?

發票要開哪一本,最核心的判斷標準就是:對方需不需要那張「扣抵聯」來抵扣營業稅?

1. 三聯式發票(開給「營業人」:一般公司行號)
當買方是會開發票、需要繳營業稅的「公司行號」,他們需要這張發票去扣抵自家的應納稅額,這時候就必須開「三聯式」。
  • 作法:必須請對方提供「統一編號」,且發票上的「銷售額」與「稅金」必須分開計算填寫,最後將「扣抵聯」「收執聯」撕下來一併交給對方。
2. 二聯式發票(開給「非營業人」:不只是一般消費者!)
大家都知道散客(一般消費者)買東西是開二聯式發票,總計直接寫含稅金額給客人對獎即可。
但實務上,還有
4
種對象依法也是開「二聯式發票」:
  • 1.政府機關與公私立學校: 例如區公所、國稅局、某某大學。
  • 2.公益慈善團體與管委會: 例如某某基金會、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。
  • 3.執行業務者: 例如一般診所、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。
  • 4.境外公司 / 外籍人士: 在台灣沒有設立登記、沒有台灣統編的外國客戶。

實務大解密:對方有統編,為什麼還是開二聯?
很多老闆會困惑,學校或診所明明有報「統編(扣繳編號)」給我,為什麼不能開三聯?
因為這些單位在稅法上屬於「非營業人」,他們不用繳營業稅,自然就不能(也不需要)拿發票去扣抵營業稅。
因此,他們不需要三聯式發票裡的那張「扣抵聯」。


正確作法: 遇到這類客戶,你只需要拿出「二聯式發票」,在上面據實填寫他們的「買受人(單位抬頭)」與「統一編號」,金額一樣直接寫「含稅總價」交給他們,對方就可以順利拿這張二聯式發票回去報帳囉!

絕對會被退件的 3 大致命地雷
1.忘記蓋「統一發票專用章」:
  
發票開完、交給客人之前,交出去的聯單一定要蓋上你們公司的發票章,否則這張發票等同無效,客戶也無法報帳。
2.大寫總金額塗改:
發票上的日期或統編如果不小心寫錯,依法可以劃掉蓋負責人私章更正(但實務上建議直接作廢最沒爭議)。唯獨「總計大寫金額」絕對不能塗改!只要大寫一寫錯,這張發票請立刻打叉作廢重開。
3.日期時光倒流:
發票必須「按日期順序」開立。如果你今天已經開了一張 7 31 日的發票,下一張絕對不能開 7 30 日的日期。跳號或日期時序錯亂,都會引發國稅局的高度關注。

萬事起頭難,手寫發票只要多開幾次,把含稅未稅的計算公式記熟,很快就能得心應手。如果真的不小心開錯了也別慌,記得把原本交給客人的發票正本收回來,整張打個大叉叉寫上「作廢」,完整留在原本的發票本上就可以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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