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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10.14

花蓮堰塞湖災後稅務紓困措施,災損申報延長至12月31日

文章引用自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11994/9044971


近期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因大量泥流湧入,造成下游居民家園與財產嚴重損失。為協助受災民眾有足夠時間整理家園並清點財產,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特別宣布多項稅務紓困與展延措施,包含延長災損申報期限、提高審核金額及簡化申報程序等,減輕民眾負擔。

 


一、災損申報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

受災民眾可於 2025年12月31日前 辦理災損申報。
北區國稅局表示,此舉是為讓居民有更充裕的時間修復家園與盤點受損財產,避免因時間不足影響權益。

 


二、書面審核金額標準提高至60萬元

為簡化行政流程、減少民眾往返奔波,個人災損書面審核標準金額由原本的30萬元,調高至 60萬元。
此舉可讓更多受災戶免於繁瑣審核程序,加速補報與核定流程。


三、災損認定程序大幅簡化

北區國稅局也同步放寬災損認定方式,讓民眾更容易完成申報:

  • ➤不動產損失:可依地方稅務局資料認定。

  • ➤車輛報廢:以監理單位資料為依據。

  • ➤其他動產損失:可由村里長或村里幹事簽章損失清單,免附證明文件。

此政策可協助民眾快速完成災損核認,減輕文件準備負擔。

 


四、花蓮地區納稅申報及繳納期限全面展延

為緩解災區民眾及企業稅務壓力,北區國稅局公告,凡屬於花蓮縣光復鄉、鳳林鎮及萬榮鄉地區的納稅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,
其 9、10 月份的各類國稅稅目(含貨物稅、菸酒稅、特種貨物及勞務稅、營業稅等)均延長至 2025年11月17日 申報繳納。

此外,9月查定課徵營業人按月查定的營業稅,以及原訂於10月1日至10月10日間須繳清的扣繳稅款,也展延至11月10日。

 


五、其他相關稅目一併展延

針對申報或繳納截止日在 9月23日至10月15日 之間的下列稅目:

  • ➤營利事業所得稅

  • ➤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

  • ➤各稅核定課徵或補徵案件(含罰鍰)

以上稅目皆同步展延至11月17日

 


六、提醒民眾及企業:掌握期限、保留權益

北區國稅局提醒,受災地區納稅義務人應及早整理損失清單與相關資料,並留意展延後的繳納期限,確保享有災後稅務紓困權益。如有疑問,可撥打國稅局客服專線或洽各地分局、稽徵所進一步諮詢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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